结婚10个月后,她死在了丈夫的拳头之下
作者:白大纯 来源: 网络 时间: 2019-05-31 20:00:50 阅读: 103次 大 中 小
“他气冲冲地从另一个
房间走进来,举起的拳头重重地落在她身上。 她
害怕得大叫救命,身边幼小的孩子被吓得哭声尖厉。 一顿
发泄后,他终于骂骂咧咧地走了。 留下了
可怜的她在原地哭着质问老天爷,为什么要这样对她......” 这不是什么
小说电影里的情结,而是最近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家暴事件。 5月17日,广东江门鹤山,一则家暴
视频引发了网友关注。 视频中
女子刚刚架好手机镜头,一名男性就从另外一个房间冲进来对她拳打脚踢,孩子在旁受惊哭闹不止。 整个殴打
过程持续了将近一分钟。
经过警方调查确认,被殴打的妇女姓姚。 她被打仅仅是因为拔掉了
丈夫风扇的插头给孩子煮粥,丈夫被热醒发怒。 姚
女士最后手有骨折,正在住院治疗。 其丈夫也因故意
伤害罪被逮捕。 这不是她第一次被打,如果视频没有被爆出来,
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。 觉得很
魔幻现实? 更魔幻现实的还在后面。
刚
开始时扬言一定要离婚的姚女士,目前好像又改变主意了。 不用想,
原因也无外乎那么几条: 相信
施暴者下次会悔改; 为了孩子再忍一忍;
自己也不是一个“完美受害人”。 但大纯想说的是,不管是出于上面的哪一种原因,都不该
继续容忍家暴的行为。 家暴是错,容忍家暴也是错。
其实不止这一位
受害者心慈手软。 姚女士的
遭遇是中国大部分被家暴女性的缩影。 (91.43%的家暴
受害者为女性) 姚女士对家暴的
处理方式,也同样代表了大部分女性家暴受害者的态度。
暴力行为只要和两性关系挂钩,就瞬间变成了“家事”。 对
当事人来说,只要没到出人命的严重的地步,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劝解、带回、原谅。
全国妇联统计显示,30%的中国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。 但这些受害者
平均在遭受家暴35次后才会报警。 即使是最快报警
求助的受害者,也是在遭受家暴3年后才求助。
也就是说,大部分人被家暴的第一反应还是选择原谅和隐忍。 也就是说,她们还是不肯面对“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”的
赤裸现实。 然而
期望施暴者改过自新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惨痛的教训早在十年前就上演过。 2009年,
轰动一时的董珊珊案曾一度把“家暴”问题推向风口浪尖。 08年12月15日,25岁,
年轻漂亮的北京女孩董珊珊,跟任职贸易公司经理的王光宇喜结连理。
原本是一场郎才女貌的幸福婚姻。 董珊珊却万万没有想到,那个
谈恋爱的时候口口声声说要保护自己的男人,竟然婚后半年不到,就把拳头挥向了自己。 殴打完董珊珊后,王光宇又会马上向她道歉,
保证自己下次不再犯,董珊珊心软原谅,王光宇却从来都没有信守承诺。 他还多次要挟董珊珊不许报警,更不能告诉
家人同事。 09年8月,董珊珊再次
出现在母亲面前时,浑身青紫、肿胀,像一个孕妇。 两个月后,
重伤不治的董珊珊不幸离世,距她结婚仅仅过去了十个月。 她死后,丈夫王光宇
描述最后一次殴打她的情景: 用拳头打她,用脚踢她,从
卧室到门口,一直踢到床上......直到她倒在床上,也不知道踢了多少脚。 董珊珊被送到
重症监护室的时候,医生诊断: 腹膜后
巨大血肿,右肾变形萎缩,头部多处挫伤,多根肋骨骨折...... 医生说,从
外观看,就像一个妊娠将近足月的孕妇,好像是被一群人打过。 2010年7月,王光宇以
虐待罪被起诉,被判刑6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 同样是被伤害,同样是选择原谅,董珊珊没想到自己的隐忍换来的不是丈夫的
愧疚和改正,而是变本加厉的暴力,甚至为此搭上了自己的命。 据说,其丈夫在6年
牢狱结束后,照样娶妻生子。 当然,家暴也在继续。
虽不知道视频中的姚女士不能
下定决心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,但想必跟“孩子”脱不了干系。 大部分家暴受害者不肯
轻易走向离婚之路,也都是出于“为了孩子”考虑。 其实勉强
维持充满暴力的家庭,对孩子来说才是最大的伤害。 视频中被吓得尖声哭喊的孩子就是最好的
例子。
可怕的父亲有没有存在的意义先不说,充满暴力的成长环境难免不会对孩子身心造成伤害。
柴静《新闻调查》栏目曾做过一期“家暴”专栏。 她
采访了监狱中11位长期遭受家暴,最后因为难以忍受继而反杀丈夫的女犯。 其中一位女犯迟迟不肯透露自己杀人的原因。
柴静去到她
娘家,她姐姐偷偷告诉柴静: “你不要问了,她不会说的……
她为什么要杀他?
因为出事那天,他赤条条去了两个
女儿的卧室。” 即使身为
陌生人,也很难相信有人能把父亲做到这个地步,何况是做母亲的受害者们。 另外一位叫“燕青”的女犯,她丈夫在
一家煤矿当私人保镖,喜欢玩枪。 丈夫要她生个
儿子,跟她说,如果生女儿就掐死孩子。 结果她生了个女儿。
“我看他的手冲孩子的
脖子去了,我就拿起了枪,我就给了他一枪。” 燕青被判了无期,她说,“为了我孩子,我死我也值。”
但孩子却
同时失去了父亲和母亲。 如果能在暴力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就采取
措施,下场不该至于这样。 这些为了孩子忍受家暴的,最
终结果却都是,孩子受伤更深。 很
可悲。 更可悲的是,即使家暴受害者们
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,也难免会遭受额外的社会压力和舆论偏见。 去年11月,男星蒋劲夫被爆家暴日本
女友中蒲优花。 随后,蒋劲夫在
微博回应,承认家暴事实。 后来蒋劲夫的
朋友于嘉萌在微博为蒋劲夫发声,称蒋劲夫打人不对,但另有真相,女方爱玩,行为不检点,才发生这样的事情。 一众网友瞬间把
矛头指向了暴力事件中的受害者中蒲优花,有人甚至对她展开了“荡妇羞辱”,说她活该被打。 在这些
指责中,没有人意识到,要求“完美受害者”本身就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行为。 一
个人的身体是属于她自己的,即便生活方式不完美,也不代表别人就可以对其随意打骂甚至实施犯罪。 而且,家暴中没有“完美受害者”,也不
需要“完美受害者”。 家暴本身就是
错误的行为,没有什么但是。 我们是在
文明社会,而不是身处丛林,可以罔顾人伦法则。 柴静在《看见·杀死施暴者的女
人们》里写到: 他人经受的,我
必经受。 对“家暴”说不,不只是受害者的事。
而是所有人的
义务和责任。 让人
欣慰的是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从2016年3月实施。 经过
法律推进和媒体报道,越来越多的“家暴事件”得以被关注。 反家暴,我们在路上。
而且
相信我们能为受伤的妻子和母亲们铸一条更平坦宽阔的大道,让她们不再害怕,勇敢前行。 -End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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